江苏大学在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中的参考方式,主要依据江苏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及高校招生要求,以下是关键要点:
1.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
思想品德: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党团活动等参与情况。
学业水平:高中课程修习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(合格性考试)。
身心健康:体育课程表现、体质测试结果、心理素质等。
艺术素养:艺术类课程或活动参与记录。
社会实践:研究性学习、创新实践、学科竞赛等成果。
2. 具体参考方式
作为录取重要依据:在“综合评价招生”批次中,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重要评审材料(需考生提前报名并提交)。
同分择优:普通批次录取中,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,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能作为优先录取的参考依据。
专业调剂参考:部分专业可能结合评价内容(如竞赛奖项、研究性学习成果)进行适配性筛选。
3. 江苏大学特殊要求
综合评价招生:若该校开展此类招生(需关注当年简章),通常按“高考成绩+校测成绩+学考成绩+综合素质评价”综合评分,占比由学校设定(如高考60%、校测30%、学考10%)。
突出特长优势:在科技创新、学科竞赛等领域有突出表现的考生,可能在综合评价中获得加分或优先资格。
4. 注意事项
档案真实性:评价内容需经公示审核,造假将影响录取。
动态关注政策:每年细则可能调整,建议查阅《江苏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》或咨询招生办。
补充说明
江苏省内高校普遍重视综合素质评价,尤其在综合评价招生中作用显著。建议考生提前整理相关佐证材料(如证书、活动证明),并在报名时针对性提交优势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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